日前,杭州市房管局根据今年颁布执行的《杭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制定了一套新的房产证办证程序,规定凡婚后购买、夫妻共有的房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申请登记。此举意在封杀夫妻中任何一人暗地购房产甚至金屋藏娇的可能。
房管局制定购房新规来封杀“金屋藏娇”,此举可谓用心良苦。而笔者却对此项新规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心存疑虑。
首先,如果一个已婚男人想金屋藏娇,他完全可以单身汉的名义购买房产,避开此项新规的限制。根据房管局制定的操作程序,如果是单身汉购买的房产,只须向办证大厅说明情况,填写一份表格,就可证明自己的单身身份真实有效。这说明房产登记部门并不会(也不大可能)去逐个核对购房者的真实婚姻状况。在以前结婚、离婚手续复杂而严格的情况下,一些手段高明的已婚男女尚能通过各种途径开出未婚证明,何况现在结婚、离婚手续已大大简化,已婚男女冒充单身、独身岂非一件很容易的事?即使无法冒充单身汉,已婚男女还可以在外长期租房“包二奶”或“包二爷”。想通过购房新规来封杀“金屋藏娇”,其实是以过于简单的手段“对付”过于复杂的现实,根本达不到预期目的。
其次,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才能申请房产证,这个要求给人们带来了额外的麻烦。尤其是现在异地购置房产的人越来越多,外地人若到杭州买房办证,还得夫妻二人共同前往,如果夫妻二人一个在新疆,一个在海南,或者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抑或夫妻中的一方长期生病卧床不起,他们一起前往杭州办房产证岂不变成了一大难事?公共服务部门的改革方向,应该是服务手续化繁为简,而不是化简为繁。
再次,房管局制定的购房新规,将会在客观上对杭州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抑制作用,因为任何一种限制性消费政策,都会将一部分潜在的消费人群排除在外,会让不符合规定的消费人群望而却步。这恐怕是所有的杭州房地产开发商、经营者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说到底,夫妻关系的方方面面,有些需要依靠法律和政策来维护,有些则属于个人私事,是法律和政策不该管,而且想管也管不了的。给人们的私生活以更大的空间和自由度,是法律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社会走向文明的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