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竟做起房产中介生意,2万元预付购房款差点拿不回来。”近日,奉化的袁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半个月前,袁先生在“天河中介所”与该所负责人陈某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并预付了2万元的定金,但时隔半月未有音讯。袁先生经多方打听获悉,该中介原名奉化天河婚姻中介所,去年12月开办以来生意清淡。陈某看到房地产中介生意红火,意欲转行。但从事房地产中介不仅在注册资金方面有要求,还需取得从业资格,重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于是,陈某想了个捷径:在招牌上用装修材料遮挡“婚姻”两字,摇身一变成为“奉化天河中介所”,做起了房产中介生意。
得知陈某不具备房产中介从业资格后,袁先生提出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对方却一口拒绝。
“12315”在调查后,责令陈某立即返还定金。对该中介超越范围经营的行为,奉化工商分局已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