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只有48%,还有约1800亿元资金沉淀在商业银行。根据建设部要求,各地认真分析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发放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清理影响职工贷款的制度性和政策性障碍。
广东省建设厅要求,各市要抓紧制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法,简化手续,并尽快付诸实施。要积极和受委托银行研究简化公积金个人贷款手续,发挥公积金的政策优势,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要积极推行组合贷款,满足职工贷款需要。公积金管理要加强对委托银行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公积金贷款及时向贷款人发放,保证缴存人的利益。
山东省政府提出,今后,各市必须降低门槛,大力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切实改变使用率不高的状况。其中,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扩大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实施中必须按规定公开贷款程序,简化贷款手续,方便职工贷款,并尽可能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减轻贷款人负担。
针对公积金个人贷款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20%的现状,山西省拟尽快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政策性住房置业担保体系,力争到2005年底,个人贷款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四川省政府要求,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保险、抵押登记、评估、公证等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切实改进公积金贷款服务,让公积金缴存者利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同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涉及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特别是与受委托银行的配合,给贷款者方便。
贵州省副省长包克辛提出,大量公积金闲置,表明群众没有用上这笔解决住房困难的“政策款”,这不仅违背公积金制度的基本宗旨,也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各地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优势,认真解决好门槛高、手续繁等个人住房贷款发展的关键问题,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
湖南省副省长徐宪平要求,要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贷款政策和操作程序,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的限制条件,使职工充分享受贷款的权利。
在有效防范风险的情况下,西藏自治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逐步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力争到2004年底,发放贷款总数由2003年底的9750万元提高到1.8亿元。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提高职工购建能力的作用,促进住房消费,带动房地产业的发展。
今年,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归集额达到14.5亿元的基础上,将安排发放6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为6000户以上的城镇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此外,最新制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也已颁布实施,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更加方便快捷,在手续齐备的前提下,管理中心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贷款发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