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政府公布了新制定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改革与队伍整合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成立市、区、镇三级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出租屋。市、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将于2004年2月正式挂牌办公。
据了解,新成立的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由原属公安部门领导的暂住人口户管员队伍组成,承接原市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安部门暂住人口户管员的职责。整合后的暂住人口管理员统一改称出租屋管理员。按每100到140间(套)出租屋配备一名出租屋管理员的标准,逐步建立配备出租管理队伍。
据悉,深圳市出租屋管理改革和队伍整合工作从今年12月1日开始至2004年2月底前完成。市、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在2004年2月完成总结验收、正式挂牌办公。
